2010年8月17日 星期二

張五常:我學英文的方法

張五常:我學英文的方法


十八年前我寫了一篇題為《學英文的方法》的文章,被某英文老師見到,指我所言不依常規,不應撈過界,我不便發表。後來一些學子聽到有該文的存在,多次要求發表,但文稿失去了,沒有再寫。

今天國內的學子再三要求,我想,不要管英文老師吧。為免被罵,題目加上一個「我」字。不是說無師自通,而是說我學英文的方法是自己發明的。說是自己發明,其實因為是中國人而發明。文字上,中文與英文是完全兩回事。歐西的文字起於拉丁,是同宗,不能說是完全兩回事。

因此,炎黃子孫學英文的方法應該與歐西老外學英文的方法不同。當年我想出的學英文的方法,是集中於中文與英文的重要的不同之處入手。

這裡提出的是學寫英文的方法,不是學講英文的方法。自己的耳朵有問題,「講」不足以教也。這裡要談的也不是考英文的方法。後者同學們要拜國內的新東方為師。我認識新東方的老闆,欣賞他對學子的貢獻。然而,寫、講、考是三回不同的事,各有各的學習佳法。這裡要說的是中國人學寫英文的方法,千萬不要搞錯。

學寫,中文與英文有三處重要不同:字彙(vocabulary)、動詞(verb )、造句(sentence structure)。讓我在這三項上說說吧。記住,我的建議是從中、英的不同之處入手。

讀書學字彙

英文難學主要是因為字彙難學。有三個原因。第一個原因是英文的字彙多。以一個知識分子常用的字而言,英文比中文多一至兩倍,而翻譯出來一個英文字大約譯為兩個中文字。中文是以單音字砌成的,以單字砌出變化,但很多英文字的單字是以字根砌成的。中文用字根(金字旁、水字旁之類)不多。字彙多的表達能力比較強,比較容易達意,但學起來就遠為困難了。

一九六七年我認識了夏理?莊遜,那位以文筆流暢而發表文章最多的經濟學者。我問他:「夏理,怎樣學好寫英文呀?」他想也不想就響應:

「學字彙,學字彙!」其它什麼也不說。這是英語文章高手的經驗之談了。

中國人多益\補習班字彙的第二個困難,是除了名詞外,英文字一般沒有毫無差別的中文對譯。例如,名詞apple譯作蘋果是絕對的,但handsome、beautiful、pretty、gorgeous、neat等怎樣譯呢?這些都代表「好看」,英文的含意差別很大。我們往往要看上文下理才能肯定作者之意是什麼。字彙多,無論形容詞還是動詞,英文看似是同義的字有微妙的差別,往往失之毫釐,謬以千里。所以英文有Use the right word in the right place這句格言。是的,翻英、中字典而英譯中,譯出來的文章一般不知所謂。除了名詞,英文字大都要靠意會的。

試舉一個英文字彙的微妙差別的例子吧。二十多年前,我的一個讀生物的外甥(今天是大名家了),寫博士論文,其中兩個實驗的結果相近,但不肯定。他試用approximately、roughly等字來形容,都不稱意。跑來問我這個舅父,我細讀上文下理,建議用in the neighborhood,恰當。

第三個留學字彙的困難,一般來說,是懂得一個字的解法與懂得怎樣用一個字,是兩回事。這與中文截然不同。中文字一般是懂得解就懂得用。英文是除了名詞,懂一通常不懂二,而不懂得怎樣用不算是懂。是的,你去考什麼TOEFL、SAT、GRE等試,英文字彙那部分考一百分,可能一句像樣的英文也寫不出來。

我在職進修字彙的方法很簡單,但要先假設你有香港英文中五畢業的水平,或TOEFL試可以考得五百八十分左右。方法如下:

(一)準備一本英文字典,一本英中字典。要平裝,小的,輕的,但字要大,要有清楚的拼音註釋。如果是精裝的,翻閱太重,要把硬封面剪掉。這是因為你要翻查很多很多,翻得不夠快或不舒暢你就不願意多翻。

(二)找幾本你有興趣讀的項目的書,要英文寫得很好的。這選書十分重要,你要多問朋友或英文老師來協助你的選擇。以每頁大約五百字算也要選字大的版本),要選兩三本,加起來大約六百頁。

(三)坐下來讀書,一頁一頁地讀下去,每個稍有不明的字要立刻查字典。千萬不要以為一個字你慣見,以為是懂就不查。凡是稍有疑問的都要查,一絲不苟,直至你完全明白每一個字在一句之內的解法。不要騙自己。

(四)先查英語字典,清楚明白就不用查英中字典了。英中字典是英語字典不能盡釋所疑才用的。

(五)千萬不要在書頁旁下註釋。一個字查一次通常不會記得,再見該字時,稍有不明,要再查。稍有不明,同樣的字出現一次查一次。一般來說,查三至五次可以記清楚而又學懂一個字。

(六)清楚明白了一句,你要朗聲讀出來。不查自明之句不朗讀,只朗讀查過字典的。這是為什麼有好的拼音註釋字典重要。

上述的學英文字彙的方法,是學字的解法時一起學怎樣用。同字在不同句之內往往有不同的意會,所以千萬不要在書頁旁下註釋。不要把字意固定下來,一個不完全明白的字出現一次查字典一次,直至該字再出現時你不用再查為止。

我自己的經驗,是這種徹底以明白文字內容為準則的查字的學字彙方法,開始時每頁有二十多個字要查,要用上個多小時才讀完一頁,但進境非常快。大約讀了一百頁,每頁要查的字下降至五、六個,到了二百頁,每頁只要查三幾個。大約四百頁要查的字近於零,而六百頁就畢業了。

依照上述的字彙的方法,假若你的天賦與記憶力是中等的話,我的估計是四百個小時可以畢業。每天集中地讀讀查查兩個小時,不要多。

記住,名詞不論,學英文字彙不是學中文的譯法,而是學英文本身的意會。主要是學一個字怎樣用。懂得用一定懂得解,但懂得解通常不懂得用。這是中國人學英文的一個重點,算是一個關鍵了。

再轉談中國人學英文動詞與造句的方法,比較困難了。不是比較難學,而是比較不容易說得夠詳盡清楚。數之不盡的書籍教英文怎樣用動詞與怎樣造句,是教老外怎樣學的。很多很好的書籍可以參考,尤其是牛頓學與芝加哥大學的一些經典規範。我特別喜歡的是E. P. White的一本名為《Elements of Style》的小書,三十多年前再三讀之,獲益良多。

我沒有資格與這些專家的經典之作一比高下。雖然這些經典是教鬼子佬的,炎黃子孫也應該讀。我要說的是限於因為中、英截然不同,炎黃子孫學英文動詞與造句有特別的困難,因而集中在兩個不同文化的動詞與造句的不同重點下筆。集中於重要的不同點,主要是協助懂得或善於寫

中文的轉寫英文轉得比較容易。

兩個簡化學動詞中文的動詞,字的本身沒有時間性。我們要以附加字——曾、將、了等——來表達過去或將來。英文動詞,字的本身有時間性——如加-ed或go、went、gone等。但英文又加上「完成式」——perfect tense——變化多了,使一些書本說英文的動詞時態(tense)有九個或十二個。

太複雜了。

作為中國人,我動詞想出兩個簡化。其一是英文動詞有過去,有現在,但沒有將來。例如will與would、shall與should、may與might、can與could等,都是現在或過去,沒有「將來」的。英語用動詞是:現在說將來是現在,過去說將來是過去。

用英文動詞,首先要決定的是說現在(present)、過去(past),還是「無所謂,二者皆可」。現在就用現在式,過去就用過去式,二者皆可就任擇其一,但凡是二者皆可的,選現在式是選了不變,選過去式也是選了不變,不可轉來轉去。這是說,二者皆可的,選其一之後,要stay in one tense。這是作文章引言或結論時的最佳處理,通常選簡單現在式較簡單過去式優勝。

除了現在或過去,英文動詞有三類時態:簡單(simple)、繼續(continuous)與完成(perfect)。愚見以為,中國人寫英文不要花拳繡腿,賣弄技巧,動詞以簡單為妙。可用簡單現在(simple present,如I go)或簡單過去(simple past,如I went),用之可也。事實上,簡單動態的文字最有力,雖然有時「繼續」與「完成」等動態是非用不可的。

繼續時態是指加-ing,淺而明,不需要說了。但完成時態(perfecttense)不容易。我處理完成時態(have、had、has等)是用第二個簡化,那就是完成時態有時度(time dimension),而這是中文動詞沒有的。英文的簡單時態是一剎那(one instant of time),過去是過去,現在是現在,沒有一段時期的時度;繼續時態也是一剎那——過去或現在繼續的一剎那,也沒有時度。 I forget是現在忘記,I forgot是以前忘記,I am forgetting是正在忘記,I have forgotten是從以前到現在之間的時度中忘記了——不知何時忘記而現在還忘記。

「時度」是比較難解釋的,而「完成時態」這稱呼有點莫名其妙。不明白的讀者要從one instant of time與overtime這分別去想——後者有時度,或者記凡有since這個字或有其意的句子都有時度。

教用英文動詞的讀物甚多,大都教得對。但當年我覺得動詞很難學,書本幫不到多少忙。後來我想出的方法就是上述的兩點:其一是決定是「過去」還是「現在」;其二是決定要不要表達時度——要不要給時間走一程。

句子從簡短造起中國的文字傳統是沒有標點的。那是近於沒有句子了。我們今天讀古文是後人把一個圈一個圈加上去,把文字切斷來讀。這發展促成今天的中、英二文有不同的句子風格。用標點、分句、分段,中文沒有英文那樣講究。很多中國人寫英文,見到鬼佬那樣「講究」,就學人家轉來轉去,總是有點不像樣。作本科生時我寫的英文也是轉來轉去的,後來決定不求有功,但求無過,英文才開始像樣。

重要的出發點是英文的長句是以短句串連起來的。英文學造句,首先要短句造得好。學造短句,每句的字越少越好,動詞用簡單時態,幾個字,毫無花巧地直寫,清楚明白,就來一個句號。這樣考英文試作文一定不及格,但我的英文是這樣學來的。今天,無論我的英文句子怎樣長,其結構是以短句為基礎,串連起來再加變化。有短句清楚直寫的根底,串連起來也是清楚直寫。沒有花拳繡腿,有些人認為不到家,但我沒有意圖做文豪,不敢在鋼線上跳舞,但求清楚明白,邏輯井然,讀來通順,只此而已。

以短句串連成長句很多書有教,教得好。標點重要,書本教得好。動詞的位置書本也教得好。書本少教的是重要的字要放在句首或句末,盡可能不放在中間。分段的方法書本也教得好,少教的是一段的首句與尾句不應該太長,以短句起筆或收筆讀來有力量感。不是明顯的短,是要有短的力度感受。

In the beginning God created the heaven and the earth. And the earth was without form, and void; and darkness was upon the face of the deep. And the Spirit of God moved upon the face of the waters. And God said, Let there be light: and there was light. And God saw the light, that it was good: andGod divided the light from the darkness. And God called the light Day, and the darkness he called Night. And the eveningand the morning were the first day.

我說過了,不管是中文還是英文,文章要講文氣,而文氣最容易是從背誦前賢的大作學得。作學生時我喜歡背誦聖經的《創世記》。茲錄創世

第一天的絕妙好文如下:

讀清楚了嗎?文氣如虹,都是短句,是直寫,全用簡單時態,and stay in one tense!這是最可取的英文基礎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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